1、要求所管轄范圍內的各工種進行規范的技術交底,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施工技術資料的管理規定。
2、會同施工員及時進行隱蔽工程和特殊工程的驗收與技術復核,同時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認真評定分部、分項工程質量等級,做到項目齊全、情況真實、數據準確。并接受有關部門對資料的審查,糾正存在的問題。
4、及時做好一般不合格品的糾正和處置,發現嚴重不合格品應及時、真實地做好記錄并上報公司工程部或總工程師。
5、組織管轄范圍內的質量自查或互查,對出現的相關質量隱患及時提出糾正通知,并督促落實。對不服從質量管理的班組及時報請項目領導處置,同時有權按規章處以必要的處罰。
6、嚴格執行相關現行技術標準及規定,對各種進貨產品(包括原材料、半成品、甲供產品等)、過程產品進行驗收;做好中間驗收、竣工驗收前的自檢工作,及時辦理相關簽證資料。
7、及時向公司質安部門反饋信息,總結推行提高質量的新工藝,接受有關部門對資料的審查和改進。
8、對項目部的質量檢測設備(工具)及時送檢并對其性能、精度和工作狀態進行確認,負責監督、指導砼、砂漿試塊的制作及做好送檢工作,確保試驗合格率滿足相關要求。